疫情期间,为防止企业接收不到商标局官文,有标易特推出「免费变更商标代理人」及「优惠变更文件接收人或登记地址」的服务。
即日起,活动详情如下:
变更商标代理人 —— 0元(变更名下所有商标,不限数量)
说明:即变更原商标代理机构为:上海有标易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,变更后如商标申请流程中,文件发送给有标易,有标易代为接收相关文件,再转寄给你。变更文件接收人 —— 100元/人(变更名下所有商标,不限数量)
说明:适用于境外申请人(含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),在不改变商标申请人地址/注册人地址(以下称之为登记地址)情况下,修改国内文件接收人地址。
变更商标登记地址 —— 200元/人(变更名下所有商标,不限数量)
说明:即变更商标申请时登记的(申请人/注册人)地址,有以下两种情况
A、企业用户:只有当营业执照地址发生变化时,需要申请变更;
B、个人用户:身份证地址发生变化时,或者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,以防止接收不到文书,而提出申请变更;
以上,搭配有标易平台商标监控功能,当商标流程发生变化或被异议、被撤三、被无效宣告时,快速预警,以便申请人做出对应措施。
* 活动结束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,解释权归有标易所有。
# 附相关法例如下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(2019修正)
第四十一条
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变更申请。
第四十九条
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(2014修订)
第十七条
申请人变更其名义、地址、代理人、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,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。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,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。
第三十条
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。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。商标局核准的,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,并予以公告;不予核准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;未一并变更的,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;期满未改正的,视为放弃变更申请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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